個人文件 商業文件
出生/死亡證明
戶籍謄本
結婚證書
單身宣誓書
護照/身分證/駕照驗證
歸化國籍
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
學歷/畢業證書/成績單
兵役證明
財產/稅務/繳款證明
診斷證明
健康體檢紀錄
服務/薪資/離職證明
監護委託書
各類公文書
翻譯文書
簽名式
授權委託書
聲明書
切結書
保證書
協議書
公司設立登記表/變更登記表
商標授權委託書
衛生福利部自由銷售證明
廠商優良製造(GMP)證明
SGS檢驗證明書
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證明書
德國萊茵TUV證明書
公司買賣/經銷合約
各類政府公函
商業書信
公司聲明書
轉讓契約
公司組織章程

專業翻譯

專業英文、西班牙文、德文、法文、日文、俄文、越南文、泰文等各國語言翻譯。

由多位30餘年經驗豐富之母語翻譯師執行翻譯、審稿及校稿,戮力確保語意精準性與符合當地文化,完稿品質卓越,榮登為巴拉圭、尼加拉瓜、宏都拉斯駐華大使館指定英、西、中文翻譯公司,長年獲得官方單位肯定與支持。

(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翻譯師合格證書)

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『文件公證』

如何認定台灣公司或個人文件到他國使用,文件簽名真正或政府機關發給之文書是否真正,此際即須委託司法院公證人辦理『文件公證』(Notary Public)。


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『文件證明』

目的是使文件產生『跨國公信力』,便利有跨國使用需要之文件得以透過我國公證或外交機構之驗證,產生一定之公信力而被接受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,僅係就文件之形式效力予以證明,至於文件內容及其實質效力及是否合於要證機關之申請要件,仍應由各要證機關審核後認定。


各國駐臺灣大使館/外交代表機構一覽表

1.中華民國外交部駐華外國機構列表

2.中華民國外交部駐華外國使館列表

3.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